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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铃 用户协议

更新日期:2026年5月21日 · 生效日期:2026年5月21日
应用全称:药铃语音服药提醒软件 · 包名:com.eldercare.eldercare_reminder
APP 备案号:鲁ICP备2025189434号-4A · 运营主体:平度市梧高凤至软件技术开发所

欢迎使用药铃。请您在使用前仔细阅读本协议。您点击同意或使用本应用,即视为已阅读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。

一、服务内容

药铃向用户提供用药提醒、体检/复诊提醒、语音播报、本地通知及可选的紧急联系人短信/拨号辅助等功能,具体以应用内实际提供的功能为准。

本应用以本地数据处理为主;除法律法规规定或您主动使用需联网的功能外,运营方不强制将您的用药提醒数据上传至服务器。

二、非医疗声明

药铃为信息管理类工具软件,不构成医疗诊断、治疗或处方建议。用药决策请以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指导为准。遇危急人身安全事故时,请立即拨打 120 等法定紧急号码。

三、账号与内购

高级功能可能通过激活码等方式开通。高级版年费市场指导价为 198 元/年,现优惠价 19.8 元/年。

特殊软件产品与不退不换:软件服务及虚拟商品(含激活码)一经显示、交付或激活,除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外,不退不换。

四、用户行为规范

您不得利用本应用从事违反法律法规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干扰应用正常运行的行为。

五、权限与设备设置

为实现提醒、语音、紧急联络等功能,本应用需申请系统权限。您可随时在系统设置中管理权限;拒绝部分权限可能导致对应功能不可用。

六、知识产权

本应用及相关界面、文案、标识等知识产权归运营主体或权利人所有。

七、免责与责任限制

因不可抗力、网络故障、设备兼容性、系统策略限制导致的提醒延迟或未送达,运营方将在合理范围内协助排查,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间接损失。

紧急短信与拨号功能系技术性辅助手段,运营方不以「每次必达」作为承诺。

八、协议变更与终止

运营方可根据业务与法规要求修订本协议,并通过应用内提示等方式告知。

九、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

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。协商不成的,可向运营主体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十、联系我们

运营主体:平度市梧高凤至软件技术开发所
电子邮箱:565665033@qq.com
微信客服: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(咨询、激活码与售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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紧急事项请先发邮件,我们将在 1–2 个工作日内回复。